審查與有效期間
  • 遴聘專家學者進行試辦檢測實驗室審查。

  • 審查合格後核發檢測實驗室認可證書,其有效期間自核發日起至第一家同類別檢測實驗室經 TAF 認證並取得其核發之智慧型手機系統內建軟體資通安全檢測能力認可證明之日止,逾期自動失效。

  • 試辦檢測實驗室於有效期間屆滿後,不得再受理檢測申請案件。

  • 有效期間屆滿時,尚未完成之檢測案件,得賡續完成並出具檢測報告。

申請時間與流程
  • 開放申請時間:即日起接受申請。

  • 結束申請時間:106/04/30。

  • 審查人員:由中華民作資訊安全學會交由行動應用資安聯盟組成試辦檢測實驗室專家審查小組。

  • 文件審查:依送件日期依序進行審查。

  • 現場評鑑:依書面審查結果依序安排現場評鑑。

  • 第一次審查認可結果:106/03/31 公告。

申請方式
  • 送件地址:高雄郵政59-26號信箱

  • 收件者:試辦測試實驗室審查小組

  • 聯絡窗口:施宇澤 先生

  • 聯絡電話:07-5250558 或 07-5252000#4317

  • 聯絡Email:ccisapa01@gmail.com

試辦檢測實驗室申請文件
  • 智慧型手機系統內建軟體資通安全試辦檢測實驗室申請書

  • 智慧型手機系統內建軟體資通安全檢測服務計畫書

  • 智慧型手機系統內建軟體資通安全檢測作業指導書

  • 智慧型手機系統內建軟體資通安全檢測報告(註:須提供二款智慧型手機檢測報告)

  • 本國法人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 試辦檢測實驗室成員資格證明文件

檔案下載: